2012年从化市长杯赛程表!
“迎2013世锦赛 创建羽球名城” 第六届“市长杯”广州市羽毛球系列大赛从化赛区 男女混合团体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广州市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广州市羽毛球运动管理中心、广州市羽毛球协会、从化市体育局。 三、竞赛日期 预选赛:2012年4月15日开始比赛到2012年5月20日结束 总决赛:2012年6月2日、3日。 四、竞赛地点 预选赛:从化市体育活动中心体育馆 总决赛:待定(广州) 五、竞赛项目 男女混合团体赛 六、竞赛办法 (一)比赛执行世界羽联、中国羽协公布的《羽毛球竞赛规则》。根据本次比赛的实际情况,每场比赛将采用三局两胜每球得分制,每局15分。当每局双方赛至14分平时,则连续得2分的一方胜该局;双方赛至19分平时,则先到20分的一方胜该局,局与局之间有不超过120秒间隙时间。 (二)预选赛分二个阶段进行比赛,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循环积分制,排出各小组比赛名次,根据报名队伍多少决定预选赛第二阶段单循环或单淘汰比赛。在单循环赛中,如遇积分相同,以羽毛球规则中循环赛决定名次的办法进行计算。第二阶段采用单循环或单淘汰制,由获得第一阶段出线队伍(视各预选赛区参赛人数而定)对号入位比赛,最后排出各组别奖励名次。 (三)预选赛及总决赛男女混合团体的出场顺序: 1. 公开青年组:混双、男双、男单; 2. 公开中年组、中老年组:混双、男双、男双; (四)预选赛、总决赛采用二个阶段进行比赛。第一阶段分组单循环,第二阶段单循环或单淘汰制。团体赛采用“见二收”,先胜二场的队获胜,该场团体比赛结束。 (五)参加每天(节)第一场比赛的团体必须在比赛开始时间前十五分钟到指定比赛场地裁判组填交出场名单表,之后的比赛则在前一个团体赛第二场比赛开始前填交出场名单表。过时未交则作弃权论;单项必须按照已编定的比赛日期、场序和时间到指定的场地参加比赛,除每天(节)第一场按编定的时间外,以后场序比赛时间将按上一场比赛结束后时间算起,迟到10分钟则以弃权论处。 (六)参赛者必须按照已编定的比赛日期、场序到指定的场地参加比赛,除每天(节)第一场按编定的时间外,之后的比赛将按上一场比赛结束后时间算起,迟到10分钟则以弃权论处。 七、竞赛组别 男女混合团体: 社会公开组: A.青年组:40岁以下(1973年以后出生者)。 B.中年组:40岁至55岁以下(1958年——1972年出生者)。 C. 中老年组:55岁以上(1957年前出生者)。 八、参赛资格及办法 (一)社会公开混合团体组规定: 1. 凡热爱羽毛球业余运动者,均可组队报名参赛。 2. 现役专业运动员、现役省市集训队及现役省市体校队员(包含集训超过一年的运动员)均不得参赛,一年内曾参加省羽毛球锦标赛(含省运会)的运动员视为现役运动员。 3. 参赛队可自由组队报名,自由组队的必须有队名,可自由命名(队名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参赛队数不限。 4. 报名时凭身份证复印件,不能同时跨区和跨组别报名。 5. 凡参加总决赛队伍的运动员,必须为代表该队参加各区预赛的队员,否则不予参赛。 (二)团体赛参赛人数规定: 1. 公开青年组:各队可报男运动员5人,女2人,领队或教练1人(如领队或教练兼运动员时,必须在运动员名单内,并清楚标明“兼”,占运动员名额)。 2. 公开中年组、中老年组:参赛队可报男运动员6人,女2人,领队或教练1人(领队或教练兼运动员时,必须在运动员名单内,并清楚标明“兼”,占运动员名额)。 3. 在混合团体比赛中,运动员不能兼项。 (三)参赛报名时,需交报名费,每队300元。 (四)参赛者必须身体健康,自行购买“意外保险”,比赛期间如发生意外伤亡事故,一切责任自负。 (五)参赛者赛前须出示本人身份证,经裁判员查核无误后方能上场比赛。如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其代表队的成绩和比赛资格。 (六)所有参赛人员名单将在截止报名后于广州市羽毛球协会网页上公布,如发现有资格不符者,请在公布三天内书面向组委会报告,逾期将按无异议处理。 九、奖励办法: (一)预选赛(从化赛区) 奖励各组别团体前六名。 (二)总决赛(奖品由广州大赛组委会提供) 团体前二名获得参加总决赛资格,参加广州总决赛(奖品由广州大赛组委会提供)。 十、报名和抽签时间及地点 十一、本规程的修改权和解释权属主办单位,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