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公布水浸车理赔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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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22 01:31: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广东保险行业协会公布了暴雨灾害受损车辆保险理赔服务指引,将遭水浸车辆分为4档,对不同的车辆类型和损失类型确定不同的拆装、清洗、烘干、检修工时标准。

    根据理赔原则,水浸车保险赔付以保险合同为依据,以补偿实际损失为原则,车辆受损事故在保险责任范围内,该赔的及时足额赔付,可赔可不赔的根据实际情况实行通融赔付。

    对遭水没顶的车辆,在与被保险人达成一致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可以推定全损的方式进行赔付。推定全损的赔付金额为车辆的保险价值扣减残值。其中,保险价值的计算以保险合同为依据,合同未约定的,以事故发生时车辆的实际价值为赔偿计算标准,残值的计算参考市场价值。而对于非水没顶车辆,其赔付方式则取决于车辆维修费用。

    按照车辆受浸水位的情况,将受损车辆分为水浸座椅底板以下、座椅以下、仪表台以下、仪表台以上等四类。对不同的车辆类型和损失类型确定不同的拆装、清洗、烘干、检修工时标准。

    保险公司需要在修理厂出具报损单后3个工作日内,向客户开出定损单。在被保险人提交完整的索赔资料后2个工作日内,保险公司需向被保险人支付赔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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