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放爆竹最高将被罚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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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4 09:55: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广州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对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处以10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个人,视情节轻重,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我们从化禁止区域为街口街范围内!但这样就感觉过年没有新年的气氛,还是回乡下地方过年热闹得多!可恶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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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4 18:00:38 | 显示全部楼层
小时候烧烟花时雀跃的情形,还历历在目!今日,却已经缺乏这份心情了!周围,也难以感受到喜庆的气氛!
也许只有街上偶尔堵塞的人流和车流,才在宣告,春节即将到来!

[ 本帖最后由 sunrise 于 2009-1-24 18:0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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