剖析第四者(欢迎大家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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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29 21:48: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第四者是兴趣相近或相互欣赏的男女,
以不破坏对方婚姻和家庭为前提,
以不干涉对方工作生活为基础,
不以金钱交易为条件,不谋求合法的家庭地位,
仅以精神和肉体享受为目的而发生婚外性行为。
对家庭和社会没有明显的破坏性,
并满足了人们渴望新异性,寻求新刺激的天性,
我们应该关心第一者,保护第二者,打击第三者,是否鼓励第四者呢?(欢迎大家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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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30 19:29:51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冇第N者 好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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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30 19:48:05 | 显示全部楼层
“仅以精神和肉体享受为目的而发生婚外性行为”其他讲左都白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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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30 21:35:00 | 显示全部楼层
话之佢第五者定第六者,“仅以精神和肉体享受为目的而发生婚外性行为”都係唔好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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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3 13:37:20 | 显示全部楼层
“仅以精神和肉体享受为目的而发生婚外性行为。”
就上边果条就注定,发生甘噶行为噶两者都是对婚姻唔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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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3 16:26:17 | 显示全部楼层
甘都得啊? 简单D就系One-night stand既话大家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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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3 16:48:11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四者应该拉去枪毙,打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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