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拼车是否违法你怎么看?拼车违法,那拼餐呢? - 从化拼车 - 神采飞扬网 - Powered by Discuz!

对于拼车是否违法你怎么看?拼车违法,那拼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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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6 17:46: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如题,对于拼车,有人说属违法,但看你怎么拼,同路给认识的车主付一下高速费或者昂贵的油费,我觉得很正常。
% \! T9 y; H% d4 g7 i5 [- K 下文来源金羊网& ]# z) M+ x0 c) D, `2 e+ a
            随着油价上涨,有车族养车压力渐大,一种邀集多人同乘一辆私家车上下班的“拼车”现象在不少大中城市悄然升温,而这种自发的互利行为,却带来理与法的冲突,并引发多方热议。(《人民日报》8月24日)4 v& b: F: r3 b: R: l
 在这个利益博弈日渐深入的时代,对于一种社会现象,相关阶层站在各自的立场或摇旗呐喊、或浅吟低唱、或针锋相对唇枪舌剑,都应视为正常的利益表达。
就悄然升温的“拼车”而言,最不爽的阶层大概要算出租车司机了。有位师傅就直言“拼车”将“挖走一部分消费者,这是在挤兑我们的饭碗”。而拼车车主则把“拼车”看作是一种“民生服务”,一位车主说,“我的车主要作为上下班交通工具,一个人使用太浪费,现在3个人使用,乘车人象征性付点费,我们都感受到双赢的结果。”; ]0 ?) M/ K/ w9 Q6 b
  这种“双赢的结果”显然就是“拼车”流行的重要基础。当然,“双赢”并不一定合法,凡损害国家、集体或公共利益的“双赢”行为就在法律的禁止之列。对于民间的“双赢”或“互利”行为而言,公权力应恪尽职守把好法律的门,但公权力对私权利的界定也仅仅限于把好这道门。权利对权力的警惕,正在于权力具有天然扩张的秉性,权力习惯于在遇到新生事物时张扬自己的威风,其主要的表现形式就是于法外恣意增设门槛,捞取利益。法治国家为防止公权的滥用,大多奉行“法无明文授权即不可为”的准则;而为保障私权的实现,又多遵循“法无明文禁止即不为过”的理念。用这两块法治的基石来衡量“拼车”,结论当是:“拼车”有理,禁之无据。+ v. J3 L1 [$ ~* a( L; d9 n* T& f
  拼车的“理”在于,其一,现时之法律并未禁止这种自发的互利行为,应推导为可为;其二,“拼车”不仅可带来“双赢”,还可捎带实现而不是损害公共利益。“拼车”所带来的“多赢”局面并不难预见,它倡导“节约”、促进合作、更可缓解上下班高峰期的车流、减轻交通压力、提高社会效率,对于我们这个“地虽大但物并不博”的国家而言可谓利远大于弊,理应多加鼓励并大力扶持才对。事实上,许多国家不但鼓励“拼车”,甚至还立法禁止交通高峰期空车行驶。如在德国、新加坡,即使是私家车,在交通高峰期空车上路同样会被罚款。美国、韩国据说也有类似规定。
8 G, Q0 C3 B# N4 t8 Y5 p  而我们的行政官员是如何看待“拼车”的呢?南京市客管处某负责人的话就很耐人寻味,这位官员直指“只要是收费的拼车,无论是支付加油费,还是给包香烟,都是违法的,属于客管执法部门打击的对象。”“拼车现象破坏了城市出租车行业的正常秩序,损害了出租车司机的利益,必须严厉打击。”由此看来,在我们这个“重权力轻权利”的惯性已然深入行政肌理的国度,行政权的自我扩张和对待新生事物的傲慢彰显无遗。
  B. X3 o% a7 b( y* M3 K4 S  我不知道这样的“违法”标签若成为既定事实,“严厉打击”一旦付诸行政执法实践,我们还能保有多少自由。“拼车”是违法,“拼餐”自然也是违法,它不也“破坏了”城市餐饮行业的正常秩序,损害了餐饮业者的利益吗?至于“合租”更是不可放过,它同样“破坏了”城市房产出租业的正常秩序,损害了房东的利益。- |6 o+ u$ l2 n: G% D& x
  行文至此,有好友来电邀去其家聚餐。我本想在楼下买些水果提着,却不觉犹豫起来。我仿佛听到有个声音在我耳边响起:只要是收费的聚餐,无论是支付餐费,还是送份水果,都是违法的,都属于行政执法部门打击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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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6 17:51:26 | 显示全部楼层
程序上嚟讲好似系非法营运。总觉得系有少少触到法律嘅高压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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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6 18:04:33 | 显示全部楼层
有钱人会觉得违法,也不会拼,没钱的当然支持!{: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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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1-6 19:11:2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慧在咫尺 发表于 2013-11-06 17:51:2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W) z" M) g. J: {
程序上嚟讲好似系非法营运。总觉得系有少少触到法律嘅高压线。

; @3 Q7 y1 [  U/ [这拼车不是几个人拼一台出租车,是大家在同一方向上班,大家凑在一起就不用开那么多车了!

点评

环保节能,应该颁奖的。  发表于 2013-11-6 1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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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6 19:38:05 | 显示全部楼层
{:173:}减少废气,方便又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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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6 20:46:50 | 显示全部楼层
拼车是好事,如果出租车没生意,证明市场需求不大,可以减少出租车的数量,供大于求,出租车也找不到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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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6 22:29:49 | 显示全部楼层
只有在天朝才会发生的事…{: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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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1-7 08:30:04 | 显示全部楼层
ぷ開心^ō^伯 发表于 2013-11-6 20:4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v4 k+ ]! m1 a5 Z: q; p: |
拼车是好事,如果出租车没生意,证明市场需求不大,可以减少出租车的数量,供大于求,出租车也找不到钱!
' K5 y0 ^4 m% W: T3 h# x0 }0 W+ k; @
就拿从化到广州来说,有多少人会打的去上班?有多少人会坐大巴去上班?打的费用高生活水平承受不了;大巴时间长满足不了时间上的需求,从而有车的朋友跟你是一个地点上班的,为你省钱省时兼不用转车而烦恼,何乐而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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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1-7 08:34:15 | 显示全部楼层
随.缘. 发表于 2013-11-6 22:2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5 k/ @2 T; `$ l$ ~0 K, P只有在天朝才会发生的事…
' b& t. {3 r( u) T
要是我是公务员,开着公务车,那我就不拼车了。{: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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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7 20:06:0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又话要限牌限车,拼车又违法?不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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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1-8 09:03:4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家金旺 发表于 2013-11-7 20:0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 R9 }( m1 |( [- \# e又话要限牌限车,拼车又违法?不是吧?
* S$ M7 Y' n" A2 ]# J2 Q
行为未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就不算违法。
4 ?3 K9 i5 d* d7 S' X4 A  A! m) ^
: E* |, E. Z/ o1 t# w# f( X4 x  Y针对本楼问题拼车,律师做如下解答:9 u* d5 \2 W, l! D+ _# o, l" k
1)关于没有违法所得的情况,比如说一人未么许可私自跑长途客运,但始终没有拉到几个客人,最终挣的钱不抵油钱人工钱,那他就是没有违法所得;再一就是跑货运的,也搞赔了,那也是没有违法所得。这个条例调整的是经营性的道路运输活动,像雷锋一样的是属非经营性的,不受本条例调整。
: F1 V( T0 W) ^7 F7 Q2 C. c2)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能否有权力审询驾驶员和乘客之间的关系,这就像是警察能否审询嫖客与妓女的关系一样,只要警察不是在专业的卖淫场所抓到的,没有现场逮到付钱,那你说双方是朋友关系谁能怎么着。你要是私自拉客的,那你就说和客人是朋友,帮忙送人呢,谁能怎么着。公安部门介入又怎么样。非法运营是指未经许可进行经营性道路运输经营活动,包括道路旅客运输经营和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是经营未经许可违法,而非道路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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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10 10:58:3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在国内难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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