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华盖创意的恶意诉讼广州欣诚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的答辩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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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11 12:39: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面对华盖创意的恶意诉讼广州欣诚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的答辩状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就华盖创意(北京)图像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告”)诉广州欣诚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图片著作权侵权一案,在本案开庭前,起草答辩提纲如下:
一、证据一质疑:
John J.Lapham III 是否属于华盖公司员工,并且具有此职权,至少需要有该公司的证明文件证明与此人的证明文件,因为跟据对方提供的文件中出现前后职务(在致有关人士页:高级副总裁和总顾问职务;在宣誓书页:副总裁兼法律总顾问)不一致。
Getty images .inc 公司是否具有图片的著作权,需要提出直接证据,而不是推理,因为是他们主导控诉,同时需要提出图片拥有著作权的年限(对比中英文网站发现英文网站gettyimages.com上根本没有所谓的年限,而在证明文件中根本没有提到gettyimages.cn网站,所以中文网站显示的内容无任何法律效力,该网站属于该公司可以随时修改内容。)
美国国务院页,只证明了所附文件加盖了公章(华盛顿州公章),而没证明所附的是什么文件,什么内容,而该公章是否存在,就算存在,那存在的法律效应与范围是什么?并且最后两行已经明确显示,国务完就所附件文件内容不负任何责任,那谁对文件内容负责?
美国华盛顿州页,一个州印监管人,居然可以证明公证人,开什么国际玩笑... 而这个州印监管人的职责与身份证明资料由谁证明?而他证明的主体是什么?
宣誓书一页,职位与前面冲突,还有本页中的Jeffery A.King 就凭前面一个管章的人说他是公证人,然后这里就是公证人,需提供此人的详细相关职位与身份证明,并且此人连居住地都不敢写上,说明有虚构嫌疑。不能用自封的方式说自己是什么身份。
证据一公证书页,前面两字,前面的文件可由当事人增减,并未明确所证明文件具体内容与文件编号主体
我司请求审判长对原告方提出的证据的有效性及合法性做出调查。
二、证据二质疑:
公证书中作引导公证员进入了原告的域名gettyimages.cn所在站,而并非第一份文件中的gettyimages.com域名网站,而原告域名网站具有自主作权,可以随时增改,或在事先改好相关内容后进行公证。
原告所提供的资料中侵权图片与我司图片虽系同一人,但同是正面的情况下,人头朝的方向都不是一致,不能说相近的图片原告都具有版权。
原告自己的网站上写的是有模特的肖像权,而起诉我方的是著作权,这应当是两个完全不同的该念。而在英文网站官方并未有所谓的版权所有时间。
同时图片不能因为展示在谁的网站上,谁加了水印谁就具有版权或著作权,而这些权利在法律上应当是有明确证明文件的。
原告方所起诉我司网站www-web.net只属于演示站(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用于学习研究类范围),并非用于商业获利,无实际价值,现在已经自然过期。
三、证据三质疑:
原告与中国银行的许可合同中,图片AA000118在他们自己的网站都确认无版权居然也卖给了中国银行,图AA012076、BU011747、DV117007B根本在他们网站上都不存在的也卖给了中国银行,还有一些显示为货币的图片,在任何一个国家都不可能将法定货币的著作权授权给任何商业组织。
在合同细节中,第4条,不能视为版权素材的所有权或版权已经转让给被授权人,而原告方也只是销售公司,从这一条上来看,他们也只有销售权,而没有获得相应的版权。
而第5.1条中,保证,就只是一个口头语,拿什么保证,应当具有相应的证明文件。
授权有效期都不明确,即中国银行拥有图片的无期使用权,那么反过来原告方销售的产品就应当已经获取无期版权。
此合同漏洞百出,中国银行属国有银行,在签订此类合同难道没有法务部进行审核?我方认为此合同为无效合同。
而与广州峻雅广告有限公司的合同中,为什么又是中国银行出现了?同时DV117029图片不存在也在进行销售。
而与和记的合同中销售的图片人群中那么多人,他们都取得了肖像权了么?没的话销售也属违法吧?
四、原告方的经营范围,北京工商局网站查询信息:
qyxy.baic.gov.cn/kscx/kscxAction!view.dhtml?kscxModel.reg_bus_ent_id=7EC90584D5984FEFAFAC5ECC6EC75A4D&flag_cer=0
经营范围: 开发、生产媒体资产管理软件及图像处理软件;图像制作;公司形象设计;提供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版权代理;销售自产产品。
    经营范围中有明确可以销售自产产品,并未涉及到对他人作品进行销售,并且是国际上其它国家作品;版权代理与著作权代理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原告方行为是否已经超出经营范围。
五、分析结果:
  跟据我司对原告资料进行全面分析后得出以上疑问,不是律师,不是专业法务人员,可能有些措词不当,但都属合理疑问,得出以下结论:原告方不具备诉讼主体,证明文件不能证明原告方的合法身份,证明文件不能直接证明原告拥有著作权,而我司用图与原告方又明显不同,并且没有从中获利,由于原告方对我司进行起诉,我司按排工作人员应诉所产生的一切费用(车费、人员工资、等其它未知款项)将由原告承担,暂拟赔偿:5000元,并在南方都市报上公开向我司致歉。
  
六、和谐社会:
  在和谐社会的今天,由于原告在中国进行大量的起诉造成严重的不良社会影响,无论从法律界还是中小型企业,在互联网上搜索原告方公司信息到处都是对原告方的这种行为的反对声音,先进行几次电话威吓,然后进行所谓的合法起诉等,严重影响和谐社会的正常发展次序,希望法官重视对该公司的大量起诉,在国内该公司上万件的案件都使用几乎同样的证明文件,至少国家应当成立专门法务团队,出面进行证据的收集(对所谓的证据链进行严格的审核证实),本案件并非个案,已经形成全国影响,而并非是广州欣诚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一个小小企业能做的。
七、随意修改证据
  从首都人才网与华盖创意著作权纠纷案例:huagai.51rc.com/introduce.asp 可以看出原告方可以随意修改所谓的证据。
  
八、作品是否过期
  根据民示通则第142条规定的国际条约优先适用的原则,如果作品在起源国已经过保护期,则在中国即不受保护。原告为外国人的涉外著作权权侵权案中,原告有义务举证涉讼图片在起源国未过保护期,即原告。
九、原告方在互联网上大量的反对声音:
部份网址收集:
人民网:ip.people.com.cn/GB/14729992.html
百度知道:
zhidao.baidu.com/q?ct=17&tn=ikaslist&lm=0&rn=10&pn=0&fr=search&word=%BB%AA%B8%C7%B4%B4%D2%E2
天涯社区: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free/1/1622287.shtml
腾讯网:news.qq.com/a/20120419/000089.htm
羊城晚报:news.ycwb.com/2011-05/23/content_3441712.htm
新华网:gd.xinhuanet.com/fortune/2011-05/23/content_22836158.htm
和讯网:news.hexun.com/2012-04-26/140816782.html
中国新闻网:chinanews.com/cj/2011/05-23/3060450.shtml
中顾法律网:news.9ask.cn/Article/plzj/201103/1140371.shtml
大洋网:news.dayoo.com/guangzhou/201105/23/73437_16868749.htm
开心网:kaixin001.com/repaste/15908433_1720683326.html
中国社会科学网:cssn.cn/news/162873.htm
华律网:66law.cn/lawarticle/5354.aspx
新浪博客:blog.sina.com.cn/s/blog_5b10c04e0100jjmz.html
中顾法律网:9ask.cn/souask/q/q2597615.htm
豆丁网:
docin.com/search.do?searchcat=2&nkey=%E5%8D%8E%E7%9B%96%E5%88%9B%E6%84%8F
深圳论坛:szbbs.sznews.com/3g/3gindex.php?tid-859163.html
安徽频道新闻中心:ah.xinhuanet.com/news/2012-04/21/content_25107217.htm
楚天都市报数据库:news.cnhubei.com/ctdsb/ctdsbsgk/ctdsb23/201204/t2044446.shtml
百度文库:
wenku.baidu.com/search?word=%BB%AA%B8%C7%B4%B4%D2%E2&lm=0&od=0&fr=top_home
中国山东网:news.sdchina.com/show/229208.html
中国法院网:old.chinacourt.org/html/article/201001/27/393211.shtml
伍亿人才招聘网:huagai.51rc.com/
中国关注网:zggoo.com/ANLaw/ShowInfo.asp?InfoID=828&Page=2
中国社会科学院:cssn.cn/news/162873.htm
南方都市报:gcontent.oeeee.com/2/99/299fb2142d7de959/Blog/f52/16165d.html
佰腾网:
5ipatent.com/news/NewsDetail.aspx?newsguid=285ba821-0fea-4b21-88c6-3aaaf35e0363&newstypeid=ce1bcff8-6301-43e2-8854-0ce5a9012068
视觉中国:c.chinavisual.com/2012/07/05/c82734/
找法网:china.findlaw.cn/ask/question_997838.html
凤凰博客:blog.ifeng.com/article/4552834.html
红动中国:bbs.redocn.com/thread-240832-5-1.html
仪表展览网:18show.cn/blog/news/d91182_150.html
亚洲CI网:bbs.asiaci.com/thread-193150-1-1.html
中国知识产权网:cnipr.com/news/dxal/201105/t20110525_133909.html
百度空间:hi.baidu.com/zhengdaoxinxi/blog/item/d4908adb90b7fccb572c8492.html
十、需要提问(原告已作答)
原告律师,华盖创意销售的图片都在其中英文网站上有展示么?
原告答:是
2、A  B图有什么不同?
3、一个人同时正面相对时,耳朵的方向是固定的么?
4、华盖创意公司的英文网站与中文网站华盖创意是否具有随时修改权限?
原告答:是
5、那一个证明文件直接证明了我司用图侵著作权?
原告答:是第二份,公证处证明我司网站上有的图
证据中所涉及到的相关人物华盖创意是否都有相关资料(如电话、家庭地址、工作单位)?原告回答:没有
7、肖像权与著作权概念相同么?
8、一个企业需要学习么?此图我司仅用于学习研究
9、华盖创意网站上的图片均取得了著作权么?
原告答:是没有
10、涉案图片原告方拥有著作权的年限是至什么时间?
原告答:是在有效期内
原告方是否有所有证据的原件?
12、涉案图片来源于什么地方?请提供来源证明文件

    为了社会的真正和谐,真正的正义,或许有一天您也成为被告,希望各站长不要删除本文,或将本文置顶,让更多人知道。    如何应对华盖创意诉讼QQ群:21721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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