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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化绿道租车价高“有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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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25 12:54: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2-04-24 08:42:00 来源: 南方日报(广州)
5 e8 O  t4 m+ y0 I. J$ D- v) Z“从化绿道的情况与市区不一样,驿站的运营与市区也不同。市区目前一些自行车租赁点有政府补贴,因而价格相对较低,而从化绿道驿站完全交由私营企业市场化运作,没有政府补贴,完全自负盈亏,企业根据运营管理成本进行定价,价格比市区高是可以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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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c5 _2 Q* \+ q4 _; u  从化市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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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本报《绿道租车会否成为敛财工具?》报道出街后,引起社会热议。从化绿道驿站租车为何比广州市区贵那么多?是否符合规定?昨日,从化市有关部门了解情况后回应,从化绿道驿站由企业或个人投资建设,南兴旅游公司负责8个驿站的经营,没有政府补贴,自负盈亏,在运营过程中确实存在比较大的困难。由于是自行投资,诸如单车出租等市场化经营项目价格,可自主制定。从化市有关部门表示,将进一步探索能减轻企业负担,又能让游客玩得满意的绿道管理运营模式。/ J( l0 `2 U# k; r% G8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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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绿道由政府投资驿站由企业或个人投资1 C6 O* }# R* U, ]* l$ }) U9 ]2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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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记者了解到,目前从化境内绿道网全长272.4公里,沿途约有15个驿站,其中夏湾拿、西湖、流溪御景、河岛公园、温泉风景区、卫东电站、温泉广场、大江里驿站是由南兴旅游公司负责经营的。, K' x% P4 U. M2 d1 ^# Y

4 I* T4 T# h  S, P  从化市有关部门向记者表示,从化绿道路径由市政府投资建设,绿道驿站则由公司或个人投资建设或租赁使用。在绿道建设初期,政府为了使绿道正常运行,鼓励企业参与绿道建设,南兴公司是积极性比较高的公司。自绿道建设项目开展以来,南兴公司共建或租赁8个驿站,此外还有6家公司或个人建设或租赁7个驿站。由于当时市政府鼓励企业参与绿道建设,所有建设都是由企业或个人自行投资,并不需要进行招投标。1 h" S" \4 e+ ~  [% l; E

( A) A; l, [3 ?/ z; B  目前,南兴旅游公司以完全自负盈亏的方式进行绿道的管理运营,一方面公司本身运营和维护成本高,另一方面还有来自其他个体或公司的自行车租赁竞争。由于绿道运营没有政府补贴,因此在运营过程中确实存在比较大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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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4 d& g( O+ \8 I# d' p+ Y  收费由企业自主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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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 i8 M  h& H/ Q; v. s  每小时10元的租车最低消费,会否太高?企业赞助的免费车辆拿来出租,是否合理?从化市有关部门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政府投资的项目在定价时需经物价部门审定,而企业自行投资的市场化经营项目价格由经营者依照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自主制定。从化绿道路径和驿站由于投资主体分离,情况较为复杂,作为新兴事物,其价格机制仍在不断完善之中。据介绍,南兴公司已按物价部门要求,进行明码标价并公布价格监督电话。现时除南兴旅游公司外,绿道沿线还有其他公司或个人经营的自行车租赁点,自行车价格各不相同,游客可自由选择。但由于南兴旅游公司购买用于出租的自行车均为捷安特等品牌自行车,同时驿站除自行车租赁外,还提供购物娱乐、淋浴、无线网络等多样化服务,运营成本和维护成本也就相应提高。另外,移动公司提供了一批绿道自行车,但自行车投入使用后需要维护、管理,考虑到成本问题,也需收取一定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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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J+ t3 }* [' D: @/ t5 f) n  从化市有关部门称,目前,从化市委、市政府已经出台《从化市绿道运营管理暂行办法》,对驿站的经营管理作出相关规定。“从化绿道的情况与市区不一样,从化绿道驿站的运营与市区也不同。市区目前一些自行车租赁实行政府补贴,因而价格相对较低,而从化绿道驿站完全交由私营企业市场化运作,没有政府补贴,完全自负盈亏,企业根据运营管理成本进行定价,价格比市区高是可以理解的。”南方日报记者 胡良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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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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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 }4 `* ?3 j: }4 w4 |% B2 ?6 X  租赁自行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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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3 S2 o8 r8 M& g  未纳入政府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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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 i1 v* u9 ]& @% y

2 c0 u3 ^) `3 [0 C# J$ }  记者查阅以往文件发现,早在2010年6月份,广州市物价局曾就公共自行车服务收费定价(试行标准),向广州公共自行车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批复过一份文件,当中要求:一、公共自行车租赁押金,标准为300元/辆,不得再另外收取羊城通押金。二、公共自行车租赁费,具体标准为:1小时内(含1小时)免费,1至2小时(含2小时)1元,2至3小时(含3小时)2元,3小时以上3元/小时,24小时最高限价30元。每次租赁超过12小时不足24小时的,按24小时最高限价计算;连续租赁时间超过24小时的,按上述标准累加收费。三、以上收费标准为最高限价,可以下调。但这份文件的有效期仅为一年,到2011年6月便已作废。昨日,记者也就绿道沿线的自行车租赁点收费标准问题,向广州市物价局相关部门咨询,对方表示:按照目前的法律法规,租赁单车收费没有纳入《广东省定价目录》管理,但任何服务收费和商品价格行为都必须规范,经营者要严格按《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进行明码标价,市民在租车过程中发现不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价格违规行为,可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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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物价局同时也表示,由于广州市目前经营自行车租赁的主体、规模、单车的档次不一,成本差异较大,所以租车价格有所不同。“是否将租赁自行车收费纳入政府管理,我们将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依法将相关的意见向省物价局反映。”市物价局相关处室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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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方日报记者 刘静 通讯员 蓝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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