钓鱼仔 发表于 2012-9-28 11:36:26

敢罚员工一毛,人社部门罚你几千

人单位禁止对员工进行罚款扣钱,否则用人单位将按照处罚人数每人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昨天,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召开,《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修订草案)》提交一审,草案完善了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机制。  敢罚员工一毛,人社部门罚你几千
  针对用人单位通过经济处罚的形式来处分员工的现象,草案进行了叫停。草案规定,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了经济处分内容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实施经济处分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按照已经实施经济处分的人数每人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
  省人大财经委员会在审议中建议,草案增加一条关于用人单位实施经济处分的禁止性规定,与此项法律责任的规定相呼应。具体表述为:“用人单位不得通过制定规章制度等方式对劳动者实施罚款、扣减工资等经济处分。”
  省人大财经委介绍,原来企业据以实施经济处分的法律依据《企业职工奖惩条例》早已被废止。而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资支付条例均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支付工资。省人大财经委认为,用人单位通过规章制度制定经济处分,属于惩罚性违约金性质的规定,违反了法律禁止性规定。而现实中很多企业肆意通过实施经济处分侵害劳动者劳动报酬权、休息权、隐私权等,亟需在立法上明确予以禁止。

风中汉子 发表于 2012-9-28 11:44:35

现阶段的国情,我觉得比较难,可以不用“罚款”,令其改变方式

钓鱼仔 发表于 2012-9-28 11:47:00

风中汉子 发表于 2012-9-28 11:4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现阶段的国情,我觉得比较难,可以不用“罚款”,令其改变方式

无论如何知多少少总好过吾识,合理保护自己的权益{:104:}

david-liu 发表于 2012-9-28 11:58:26

我哋社会主义社会,所以唔可以允许剥削既

街口坚仔 发表于 2012-9-28 12:08:40

{:153:}哈哈!还是国家好啊!这条法律立的真好!不过才罚几千貌似没什么用!

钓鱼仔 发表于 2012-9-28 12:11:34

钓痴 发表于 2012-9-28 12:0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哈哈!还是国家好啊!这条法律立的真好!不过才罚几千貌似没什么用!

起草到实施会有个过渡期,几千一个积少成多,

莫不言 发表于 2012-9-28 12:47:32

。对于工仔来讲系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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