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贩狱中噩梦不断自首曾劫杀摩托车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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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20 01:46: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时报讯 (记者 李朝涛) “杀了人后,我天天晚上做噩梦,在监狱里还是这样”!昨日上午,因贩毒被判刑的刘国彬在广州中院的被告席上说。他在2006年因贩毒入狱,服刑期间主动自首了之前他抢劫一摩托车司机并致其死亡的事实,随即被检察院指控其抢劫罪,昨日因此罪名受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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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V( h; E% |8 C( q6 }, P9 R  抢劫后又贩毒被判入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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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悉,现年28岁的刘国彬是从化市人,2000年3月,刘国彬因为抢劫罪和盗窃罪被广州市中院判处有期徒刑8年,2004年8月假释,在假释期间,刘国彬于2005年5月伙同另外3个人来到广州市新港西路一家饮食店,他们持刀威胁店员,抢得该店人民币2180元,随后逃离。刘国彬等人将抢来的钱瓜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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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个月之后,刘国彬因贩卖毒品被抓,于2006年3月8日被白云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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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c1 o* p. I" k7 e3 d  噩梦连连自首抢劫命案9 a3 [% V6 b! B+ Z! w* ?: 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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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刘国彬昨天在法庭上说,这次入狱后他经常寝食难安,几乎每天晚上做噩梦,当时杀人的情景屡屡在梦中出现,经常半夜惊醒,思量再三后,刘国彬终因受不了良心自责带来的痛苦,对监管方自首了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抢劫杀人事件。刘国彬自首后,公安机关进行调查。2008年3月17日,当刘国彬因贩卖毒品罪服刑刑满后,因涉嫌抢劫罪被再次拘留。 0 ~: |( T/ Q+ f# |7 ?  E% {' z

; S) o* e: c; H* o7 e! e- I  与少教所牢友劫杀司机( x, z' n/ W( f3 y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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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刘国彬交待,2006年1月,一名叫莆军的“昔日朋友”找到刘国彬商量去抢劫摩托车,莆军是刘国彬2000年在少教所时认识的“牢友”。1月10日晚上,刘国彬和莆军在从化市找到以摩托车载运为生的何某,称要租车,当何某载着刘国彬和莆军来到从化市鳌头镇西湖村河塘队原旧瓦厂旁边通往泰安园的土路上时,刘国彬突然从后面使劲抱住何某,用胶布将何某的嘴巴封住,再用胶布将其捆绑,在此过程中,何某不停挣扎,于是刘、莆两人用事先准备的刀对着何某的腹部捅刺,在何某放弃挣扎之后,将其丢在土路旁边,随后二人劫取何某的摩托车逃走。后经法医鉴定,何某因创伤性失血性休克并颅脑损伤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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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刘国彬回忆,他们将摩托车卖了900块钱,他拿了200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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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 v' X- N7 v* Y; G$ o- W  昨日在法庭上,刘国彬说得最多的就是“我知道错了,我对不起被害人家属,我愿意尽我最大的能力来补偿他们”。& }- _  A" L; ?: b

- {, L# S  Q# s& |2 A4 T4 f  据悉,本案另一犯罪嫌疑人莆军还在逃。目前此案还在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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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20 07:58:10 | 显示全部楼层
心灵的平静,才是一种极致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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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5 |- ~: F6 B! D我看电视新闻,有一个厂长贪污逃茫近10年,但被捕后他说他的心情比以前担惊受怕的日子要好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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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2 }; C, V1 B) z" D[ 本帖最后由 goodiou 于 2008-6-20 08:0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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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20 20:23:42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言~~~~~~~疼恨吸毒的人,害人又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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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21 14:54:23 | 显示全部楼层
“良心”作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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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21 16:47:46 | 显示全部楼层
世上沒後悔藥食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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