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从化市第十四届“体育节”暨第二季羽毛球争霸赛积分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
2013年9月23日至赛完
二、竞赛地点
从化市七星体育公园体育馆
三、竞赛事项
2013年从化羽毛球争霸赛分季度积分赛和年度总决赛2个阶段。季度积分赛当年第二季度开赛,共举行三次比赛,第二、三、四季度各一次。球队每季取得的积分带入下一季度比赛,直至当年全部积分赛赛完(各季度积分赛均可接受新球队报名。新报名球队积分从当季度积分赛算起)。季度积分赛赛完后,参赛球队按累积积分排序,排名前12位的球队获得参加年度总决赛资格。积分排序中如遇积分相同,由组委会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出线办法。
本次比赛为2013年度第二次季度积分赛。季度赛按年龄分为40岁以下组(含40岁)和41岁以上组(按身份证出生年份计算,不计月份),均采取男女混合团体赛的形式(市长杯方法)。
四、竞赛办法
(一)比赛执行国际羽联、中国羽协公布羽毛球竞赛规则。本季度积分赛第一阶段比赛,每局15分(市长杯方法)。当每局双方赛至14分平时,则连续得2分的一方胜该局;双方赛至19分平时,则先到20分的一方胜该局,局与局之间有不超过120秒间隙时间。第二阶段比赛,每局21分。
(二)本次季度积分赛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循环制,排出各小组比赛名次,各组前二名进入第二阶段单淘汰比赛。在单循环赛中,如遇积分相同,以羽毛球规则中循环赛决定名次的办法进行计算。第二阶段采用单淘汰制,由获得第一阶段出线队伍(视参赛队数而定)对号入位比赛,最后排出各组别奖励名次。
(三)出场顺序:
A.青年组:男双、混双、男单;
B.中老年组:男双、混双、男双;
(四)第一阶段比赛需打满三场,第二阶段采用“见二收”,先胜二场的队获胜。
(五)参加每天(节)第一场比赛的团体必须在比赛开始时间前十五分钟到指定比赛场地裁判组填交出场名单表,之后的比赛则在前一个团体赛第二场比赛开始前填交出场名单表,过时未交则作弃权论。单项必须按照已编定的比赛日期、场序和时间到指定的场地参加比赛,除每天(节)第一场按编定的时间外,以后场序比赛时间将按上一场比赛结束后时间算起,迟到10分钟则以弃权论处。
五、竞赛组别
A.青年组:40岁以下(1973年以后出生者,青少年儿童在监护人同意下可报名参加该组比赛)。
B.中老年组:41岁以上(1972年以前出生者)。
六、参赛资格及办法
1. 凡在我市工作、居住和学习的广大羽毛球爱好者,只要身体健康,愿意遵守比赛规程规定和要求,均可组队报名参赛。
2. 现役专业运动员、现役省市集训队及现役省市体校队员(包含集训超过一年的运动员)均不得参赛,一年内曾参加省羽毛球锦标赛(含省运会)的运动员视为现役运动员。
3. 参赛队可自由组队报名,自由组队的必须有队名,可自由命名(队名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参赛队数不限。
5.羽毛球争霸赛实行年度转队制,凡成功报名参加本次季度积分赛的运动员即视为本年度运动员注册成功。每个参赛队注册成功的球员在该年度的季度积分赛、年度总决赛中不得转队。年度总决赛后各球队可以向组委会申请变更部分球员,每年变更名额上限为3人。
(三)参赛人数规定:
1.青年组:每队设领队1名,教练1名。领队和教练可由同一人兼任,报名后不能更改。每支球队不得少于7名运动员(女性运动员不少于2人),不得多于10名运动员。领队和教练在通过运动员资格审查后也可参加比赛,但占运动员名额(报名时在报名表标明“兼”)。
2.中老年组:同上款。
3.比赛中运动员不能兼项。
(四)参赛报名时,按每位运动员30元收取报名费。
(五)参赛者必须身体健康,自行购买“意外保险”,比赛期间如发生意外伤亡事故,一切责任自负。
(六)参赛者赛前须出示本人身份证,经裁判员查核无误后方能上场比赛。如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其代表队的成绩和比赛资格。
七、奖励办法
奖励各组别前六名,为获奖球队颁发奖杯、证书。
八、报名和抽签时间及地点
2013年9月1日—2013年9月17日在从化市七星体育公园综合运动大楼一楼大厅(联系电话:87996048),由协办企业负责接受报名。参加过上一季积分赛的球队仅需在前台缴纳报名费确认报名即可。9月18日上午9时在综合运动大楼三楼多媒体大会议室召开全体领队会,不再另行通知。
九、本规程修改和解释权属从化市全民健身活动月领导小组,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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