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采飞扬 发表于 2009-9-8 16:49:10

为尊重当事人的意愿,不便宣扬!

呵呵,还请大家原谅!

到时我们再敬备礼物同贺!

心已死 发表于 2009-9-8 16:52:16

甘都得啊? 吾见得光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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